教学基本设施的A级标准是什么?如何考察?

  [日期: 2006-07-20 ]  

    答:A级标准是: 
    1. 教室面积达到有关规定,各类教室满足教学需要。
    2. 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达到有关规定;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大于或等于5000元。满足教学要求。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设施能满足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
    3. 图书馆面积达到有关规定;管理手段先进,计算机网络利用好;年图书文献资料购买经费占全校教育事业费拨款的比例大于等于5%。
    4. 运动场生均面积达3m2以上,有风雨操场;有专项设施。
    考察要点:
    1. 指标涉及一系列计算,均与 “学校的规模”有关。“规模”指全日制学生的自然人数,即不包括夜大、函授学生数。
    计算教室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数时,用学生的当量数。折算方法为: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二学位)为1,研究生为2,留学生为3,进修生(一年以上)为1,成人脱产为1,函授生为0.2,夜大生为0.5。
    计算图书馆、运动场生均面积用自然人数。
    2. 实习基地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1)  场地是稳定的;2)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的目的和内容;3)有稳定的教师和辅助人员队伍;4)有科研和技术生产活动;5)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际项目;6)场地与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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