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立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评估制度”、“建立高等学校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发布制度,逐步建立与评估相关的奖惩机制”(高教司《2003年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证体系”(教高[2004]4号)文件等指示精神,加快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宏观调控体系和评估制度建设的进程,加强学校对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并充分发挥教学评估的激励与导向、检测与诊断、反馈与改进、区分与优选、决策与调控等积极作用。学校决定于今年年底对各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复评)。为保证该项活动得以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宗旨
我校“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的规定标准为基本依据,遵循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进行评估。旨在全面了解我校各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的现实状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全面进行整改建设;同时有力地促进各院系进一步明确国家有关本科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自觉地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并为学校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考察与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估原则
我校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将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目标导向性原则
《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将体现国家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反映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通过评估,促进各院系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评建结合性原则
教学工作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院系把主要精力放到加强本单位内部的建设、管理和改革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因此,学校重视院系在评估中的主体作用,强调自我评估是基础,建设和改革是重点。各院系须依照本评估方案,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并坚持各项整改建设与日常相关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进行。两者并行不悖,以追求评建的最佳效果。
3.整体综合性原则
《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是由办学思想、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教学效果等基本要素所构成,它体现了教学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可以较全面地反映一个院系的教学工作概貌。因此,学校将对院系教学工作的主要过程和重要环节进行整体评估,其评估结论也将对院系本科教学工作作出整体的和综合的评价或判断。
4.测评规范性原则
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是一种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的系统工程,整个评估过程按照“单位自评”、“专家考察”、“评后整改”等程序运行。为保证院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学校将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制定(设计)并陆续下发《评估指标内涵说明》、《教学档案分类目录》、《状态数据统计报表》、《自评报告规范要求》、《信息统计处理方法》、《专家评估工作规程》等相关辅助性文件,力求实现评估工作的规范化、运行程序的有序化和观测方法的科学化,尽量减小评估误差,提高评估质量。
三、评估内容
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内容,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高厅[2004]21号),并结合院系工作实际而加以确定。其评估内容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风与学风、教学效果等七个要素计20项指标,另加一个“特色项目”。其具体评估指标如下所示:
一级 指 标
二级 指 标
1.办学指导思想
1.1 院系定位与规划
1.2 教学工作思路
2.师资队伍 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2.2 主讲教师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2 图书资料
3.3 教学经费
4.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4.1 专业
4.2 课程
4.3 实践教学
5.教学管理 5.1 管理队伍
5.2 质量控制
6.教风与学风 6.1 教师风范
6.2 学习风气
7.教学效果
7.1 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7.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7.3 思想政治道德修养
7.4 体育
7.5 社会评价
7.6 就业
特色项目
四、评估方法
本次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复评),仍采取院系“自我评估”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其中专家组评估将由集中性的“综合评估”为主,改变为分散性的“专项评估”为主,即在“自然状态”下根据学校正常教学工作进程先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论文(设计)、教育(专业、生产)实习、实验教学、课程考试、学风状况、教师课堂教学、辅助环节教学等“专项评估”和学生英语、计算机、实验等“技能测试”。各项评估和测试结果均直接纳入院系最终综合评估成绩。专家组进院系后,仅作必要的实地考察、档案查证、数据核实和师生座谈等。
五、实施进度
本次院系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拟按以下几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评估方案设计阶段(11月10日前)
1.校评建办:完成《院系评估指标体系》(含“指标内涵说明”)、《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含“指标统计说明”)、《教学档案分类目录》、《自评报告规范要求》、(含“自评依据”)、《整改方案拟定要求》、《专家评估工作规程》、《信息统计处理方法》等项设计。
2.教务处: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育(专业、生产)实习、实验教学、教材选用等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及操作方案的设计,以及学生英语、计算机、实验等技能测试方案的制定。
3.学工部:完成《学风建设水平评估方案》(含指标体系、操作程序和评估方法等)的专项设计。
(二)院系“自我评估”阶段(12月10日前)
1.11月底前:完成本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统计表》的填报和本科教学档案的清理与充实工作。
2.12月10日前:完成《院系自评报告》、《院系自评依据》(并附支撑材料目录)等文稿的撰写和呈报,并做好迎评相关材料的准备
(三)部处“专项评估”阶段(12月10日前)
教务处、学工部两单位,根据既定方案及时组织相关专家或教管干部对院系进行各专项评估,并以院系为单位作出专项评估结论,完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反馈意见文稿。
(四)学校“专家评估”阶段(12月底前)
学校拟成立文科、理科、艺体三个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对各相关院系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与评估。
1.院(系)外集中考察:在进院系实地考察前,学校评估专家以科类为单位相对集中,集中审阅《院系自评报告》和《院系自评依据》,同时根据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和前期部处组织进行获取的专项评估结果,对各院系相关项目的评估等级进行初步认定,并就待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提出进一步考察的线索。
2.院(系)内实地考察:各专家组按计划分别进入院系,通过查阅原始档案(文字和数字)、召开师生座谈会、现场抽样测评等方式,对前期未及考察项目和需进一步查证的指标或观测点进行实证性考察评估。
3.完成《专家考评报告》:各专家组分别相对集中,就分工院系的本科教学工作情况作出综合性评估结论,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反馈性意见”,以备适时向院系领导进行反馈。另外,以院系所属科类为单位,就整改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进行归纳整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评建办。
(五)工作总结汇报阶段(2005年元月中旬)
学校评建办对各院系所有评估予以分项归纳和汇总分析(包括定量与定性两个方面),完成本次评估活动的“工作总结”,并呈报学校评建领导组,同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建设工作。
(六)院系制定整改方案(2005年元月20日前)
各院系根据学校专家组的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寻求问题成因,并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标准提出下一步整改建设方案,报学校评建办公室。
六、结果处理
院系评估结果,除以分项的形式予以全校公布外,将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其中,对综合性评估或分项评估较差的单位,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在适当的时候予以重评。全部评估结果,均以学校发文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存档,作为本年度院系干部业绩考核、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及院系日后申报新专业、学位点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注意要点
1.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评估质量
学校开展院系评估活动,其目的在于摸清存在差距,探明问题成因,以便下一步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建设。为此要求各单位自评时须本着对学校和院系的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调查,认真填写统计报表,确保数据客观、准确、完整;《自评报告》等文稿撰写,力求做到观点明确、依据可靠、佐证有力。坚决杜绝任何虚假和浮夸的现象发生。
2.把握“三个符合度”,强调自定目标的适应性
为避免简单地对应指标,就事论事,院系自我评估时须把握好“三个符合度”,即院系所确定的目标(院系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人才的全面发展和院系实情的符合程度;院系的实际工作状态与确定目标的符合程度,院系所培养的人才质量和自定目标的符合程度。鼓励院系面向社会办出特色,避免“全校一面”以及盲目攀比的倾向。
3.做到“几个结合”,抓住考察评估的关键点
评估指标体系中所设立的评估项目和指标数目较多,为提高学校专家组考察的深度和效率,评估时须通过核心项目(或重要性项目上)来抓关键点,并努力做到几个结合。即“目标与过程”结合,侧重过程优化;“硬件与软件结合”,侧重硬件的高效利用和软件建设的有效性;“投入与产出结合”,侧重产出所表现的过程效应;“现状与导向结合”,侧重发展潜力与趋势;“规范与创新结合”,侧重创新成果与特色;“定量与定性结合”,侧重专家的综合评价。
4.重视“专项评估”,注意信息及时反馈
本次院系的“综合评估”,是由多个“专项评估”活动组成,且各专项评估又由相关部处结合日常工作自行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水平、测评误差的控制程度,均将直接影响到院系综合评估的效度和信度。因此,负责各专项评估的部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设计、周密组织,确保各专项评估的质量。此外,为充分发挥评估的反馈与改进的功能,以及适应下一环节学校评估的需求,每项测评活动结束时,即需对其评估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处理和信息反馈。为此,教务处和学工部需安排具有一定测量统计基础的同志具体负责完成该项任务。
附件一:华中师范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实施进度一览表
附件二:《华中师范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含评估标准内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