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艺术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体育教育四个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7-03-07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我院艺术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体育教育四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工作,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我省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共分6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见附件一)。请各有关单位参照评审指标体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   迎评的具体时间安排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评审分为通讯评审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通讯评审结果为优秀的申报专业确定为“通过”,不再进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申报专业,责令其整改建设,待次年重新申报(该专业今年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则挂靠有授权专业的其他高校进行);通讯评审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申报专业,由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审,提出具体的专业建设建议和意见,并确定是否通过。

因此,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2007312日前,四个迎评专业填写《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电子档及纸质文件一式7份,加盖公章),报交双评办(spb@hzu.edu.cn),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二)20074月中旬前,做好迎接实地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主要内容是:1.主体报告书面文稿;2. 主体报告powerpoint演示稿;3.专业简介展示板;4.专业支撑材料目录及详细资料。

具体要求是:1.全面完成以上四个材料。2.关于主体报告:要求能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撰写,能全面、准确、精练地涵盖教学条件、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实践教育、育人环境和氛围、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专业特色等各方面的内容,突出成绩和特色,突出专业办学思路和办学水平。3.关于支撑材料:要求有详细的目录、准确的序号和页码。特别要注重对各类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如双语教学的情况统计,多媒体课室的建设及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情况,课件的制作和利用情况,教师获奖情况,系级讨论教学问题的记录和统计等。4.powerpoint演示:要求形象生动,提纲挈领,与主体报告一致。5.展示板:要求简明扼要,一目了然,能反映出本专业的特色和水平、现状及发展前景。

(三)2007420日前,各申请单位向学院双评办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稿)

1. 申请新增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的自评报告(电子稿及书面文稿一式三份)

2. 主体报告powerpoint演示。

3. 专业支撑材料目录。

4.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doc

    2.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试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doc

3. 申请新增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doc

 

 

                                惠州学院双评办

  200736



【 字体: 】 【 关闭 】 【 打印
上一篇:关于参加评估考察意见反馈会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学等八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