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艺术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体育教育等四个本科专业已经启动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评审分为通讯评审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通讯评审结果为优秀的申报专业确定为“通过”,不再进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申报专业,责令其整改建设,待次年重新申报(该专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则挂靠有授权专业的其他高校进行);通讯评审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申报专业,由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审,提出具体的专业建设建议和意见,并确定是否通过。
目前,我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已经通过了各专业的申报材料,并依时上报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