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附件: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
附表一: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简况表
附表二:申请列为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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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学位[2004]4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附件: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 附表一: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简况表 附表二:申请列为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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