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学位办[2004]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我省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共分6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见附件一)。请各高等学校参照评审指标体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申请单位应于3月15日前向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均一式三份):
(一)申请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简况表;
(二)申请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的自评报告;
(三)申请新增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四)申请新增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的自评报告;
(五)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六)申请新增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学术骨干简况(包括年龄、职务、职称、专业、担任学术机构职务等,限填3人)。
三、专家组实地评审时间及日程安排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按每个学科聘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自4月中旬开始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评审。专家组实地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二,专家组实地评审日程安排见附件三。
四、其他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工作力求务实,不请客,不送礼,不安排与评审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对审核工作的影响和干扰。
(二)专家实地评审前一天为专家报到日,当晚召开预备会,由专家组和申报单位负责人商定具体日程安排、明确评审要求。
(三)专家实地评审前一周公布评审专家名单,请各申报单位安排好专家的交通与食宿。专家组成员的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等由申报单位承担。
联系人:金正林,电话:020—37627223,传真:020—37627742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2.专家组、实地评审时间安排
3.专家组实地评审日程安排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