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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有7所普通本科院校将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这7所院校分别是汕头大学、广州大学、茂名学院、韶关学院、肇庆学院、惠州学院、嘉应学院。3月上旬,7所院校校领导和教务、评估部门等负责人,按评估工作组织程序要求,集中参加了教育部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评估动员培训。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间安排,7所院校的评建组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现根据教育部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经验总结交流视频会议及评估专家组长研讨会有关材料,将今年普通高校教学评估组织工作实施要点与要求整理后供参评院校和独立院校等参考。 一、做好评估组织实施工作 1.高质量做好评估组织实施工作。今年全国共有139所高校参加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精心安排好评估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抓紧研制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经批准后年内抽查10至20所独立学院,开展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试点。在取得经验基础上,明年正式组织实施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 3.扩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抽查数量与范围。在去年抽查六个省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抽查规模和范围,进一步规范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过程与评估行为,促进高职高专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建立健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公布制度 1.建立并完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定期收集与发布制度。调整确定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框架,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发布制度与教学评估工作紧密结合,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教学评估制度的长效机制,提高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公平开展评估工作,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 2.加强评估工作的培训,对接受评估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评估专家进行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标准,规范实施; 三、完善评估方案,加强评估分类指导 1.加强评估分类指导研究与实践,在现有评估方案框架下,对部分重点大学开展的部分评估项目进行补充或置换说明,在师资队伍、专业、课程以及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要求,经批准后对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参加今年的评估时用; 2.加强分类空间指导,对艺术、体育、公安、医学等特殊类型的学校制订补充说明,对一些条目进行置换并作补充说明,经批准后执行; 2.减轻接受评估院校的负担,预防弄虚作假。专家进校考察评估时,原则上只抽查被评高校最近一年的学生试卷、实验实习报告及最近一届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四、实施五年一轮评估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教学评估工作 1.贯彻国务院转发的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行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和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教学评估制度; 2.实施“阳光评估”。增加评估工作透明度,将高校自评报告、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意见上网公布,加强社会对高校办学的了解和监督;进一步改进评估技术和方法,增加评估工作透明度,将高校自评报告、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意见上网公布,加强社会对高校办学的了解和监督; 3.改进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工作的效度和信度。加强对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规范、抽查工作的实施等方面研究与探索,进一步改进评估工作方法,规范评估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评估工作制度,促进评估工作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正确对待评估,把评估当作“凝聚力工程” 1.正确认识评估,把评估作为高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难得机遇,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纠正对评估的目的、意义的片面性认识和存在的偏差; 2.正常开展评建工作,用平常心对待评估,加大力度进行引导,切实把学校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改革和建设上来,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和舟共济,着实把评估作为团结力工程、凝聚力工程,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3.正确对待评估结果。结果是过程的必然反映,过程做得扎实,结果一定好,过程做得不扎实,结果也一定不会好。当前,要克服对评估结果期望值偏高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浮躁现象,尤其要强调防止、纠正和克服形式主义的做法,严防造假,特别是集体造假。今后一段时间内,要重点查处造假问题,对造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一票否决; 4.切实抓好专家队伍建设,培养锻炼一支水平高、作风正、纪律严的评估专家队伍。高水平的专家队伍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关键,要逐步做到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家才能够正式参加评估工作。在专家组的构成上,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层次、学科专业的特点等因素,做到有针对性地选派专家,所选派的专家要既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又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且做到省内外专家搭配、老中青专家结合;特别是专家组正、副组长一定要选好、把好关,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厅高教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