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评估的方法和步骤有哪些?

  [日期: 2006-09-11 ]  
    答:第一,本科教学批改工作由教育部领导,委托“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实施,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第二,被评学校的确定,主要采用教育部随机抽样的办法,学校也可以自愿申请。教育部高教司一般每年3月或9月确定被评学校及专家组进校考察时间。专家组进校考察一般每年两批。上半年4—6月,下半年10—12月(有必要分步考察时,也可以在正式考察前派上数专家做部分先期考察工作)。每校正式考察期间时间不超过5天。专家组成员在10—13人之间。第三,评估专家组织实施评估考察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在正式考察前,需调阅有关材料,如试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进行必要的咨询调查、收集信息等;二是被评学校在专家组进校考察前要将有关材料提交给评估专家。这些材料包括自评报告、自评依据、学校规划、学校教学状态数据表、最新教学一览等。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自评结果及各项评分依据、学校近期教学建设与改革情况、教学成果与办学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进一步作好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三是专家组通过审阅学校自评材料等考察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进校考察的重点。进校以后,要听取校长的汇报;参观校园;核实有关教学数据;现场听课;召开各种座谈会;抽样测试;考察实验室、图书馆、资料室、研究所、寝室、食堂;走访领导、师生及有关部门;检查新专业等等。通过实地考察,综合分析,形成专家组考察意见,专家组离校前要向被评学校反馈意见,同时认真听取学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离校后一个月内,将评估报告报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报告内容包括:对学校的评估意见及评估结论建议;同时,被评学校要及时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寄送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或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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